尊敬的网友:
您好,来信收悉。经核查,您反映情况属实基本属实。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:
经了解,您已通过8890便民服务专线就同一事项进行了咨询,我局工作人员已对您进行了电话答复,现一并进行答复,将政策再次告知如下:您主要咨询的是政府对中介服务费的标准是否有规定。根据《市发改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》(津发改价管【2014】601)的规定,自2014年7月1日起,放开房地产经纪服务费,实行市场调节价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,享有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的权利。如您需详细了解,可直接咨询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同志,联系电话:82129712。
武清区市场监管局
2019年10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