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7月至今高村镇政府对沙高路进行翻修改造扩宽,这条路扩宽到距离房屋不到5米,施工期间在公路两侧进行挖沟,离我家房屋很近处挖了很多深沟。当初我们老百姓不让在靠近房屋处施工,当时施工人员告诉老百姓“房屋有问题坏了,给你盖房”,根本不考虑老百姓的人身安全。
9月13日我家房屋开始出现裂痕,房屋内墙、外墙、地面全部出现塌裂,找到村书记勘察了具体情况,已告知此房屋已经不可以居住了,非常危险,向镇政府部门反映了相关问题,9月18日有人向我电话回复,说镇政府不给翻修房屋,我问来电者是哪个部门的,他说你甭管我哪个部门,就告你修不了。这是哪个部门对老百姓就是这个态度吗?希望政府部门为老百姓做主,敢担当,敢作为,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,对其房屋进行翻盖,拿出合理的解决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