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厘看着自己手里的袋子里那件牛仔裤和白衬衣,忍不住微微抿了抿唇,一时间,什么尴尬情绪都一扫而空了。 我们的另外一个写手是有一定写电视剧本经验的,此人干瘦无比,像从埃及古墓里爬出来的,喜欢抽烟,但比较没品,掏出来的都是红双喜,据说此人以前当过足球裁判,一次在掏红牌的时候突然发现红牌掉了,遂掏出红双喜烟壳扬扬,将人罚下场,于是对红双喜产生感情,抽了很多年。这具干尸从不让别人叫他中文名,估计是姓牛或是姓朱之类的,此人英文名和国际影星的一模一样,叫汤姆·磕螺蛳。我们开始叫得很不习惯,以后索性叫他磕螺蛳,此人痛恨自己的中文名字,连自己妈都难逃厄运,不被允许叫儿子的中文名,于是每次看见儿子都开心地唤道,回来啦,汤姆·脱裤子。 我就是每天跑到对面的法院听庭审去了。 看起来,嫁给聂地主的儿子,也不是什么坏事儿,至少姐姐聪明了,不然按照姐姐的性格,不管嫁到谁家去,肯定都是要受欺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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